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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懷念】吳尊賢先生辭世十週年


本文選自吳尊賢基金會創辦人吳尊賢先生(1916~1999)生前自撰之回憶錄《人生七十》(1987‧吳尊賢基金會出版)。尊賢先生出身南台灣貧瘠農村,勤勞儉樸,白手起家,以「勤儉誠信、穩健踏實」正派經營事業,是創造台灣經濟奇蹟的重要人物之一。事業奮鬥有成,亟思回饋社會,創立基金會,濟貧拔苦,戮力「提高倫理道德,改善社會風氣」。今年六月值先生辭世十載,撫今追昔,謹向這位謙沖自牧、仁風廣被、慈悲為懷的愛心企業家、慈善家、「人格者」致上無限追思與敬意。


積財的目的


吳尊賢 遺作


    每個人拼命工作的目的,大概都是為了求名或求財,求名的事在此不談,那麼大家為什麼要求財呢?大部分的人是為了生活,我也是其中之一,我高等科還沒畢業,十五歲時就到台南當學徒做生意,由於我對工作很有興趣,所以雖然經過不少酸甜苦辣,都不覺得工作是「苦」的,反而每當完成一項工作時,都有完成感的喜悅,所以一直努力下去。


    那個時候我自己所訂的賺錢的目的是:(1)孝事父母;(2)養育妻兒;(3)發生意外時之急需;(4)濟助親戚朋友之急需;(5)防老。到了四十歲左右,自己已經有了一點儲蓄,我就一再想,一個人甚至一個家庭中,如果大家都不嫖不賭不飲、又沒有意外的話,衣食住行所需費用實在不多,那麼再拼命賺錢有什麼意義呢?結論是:「人到世間來,應該認真工作,有了積蓄之後,在自己有把握、不會太冒險情形下,可以繼續辦事業,同時一定要以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心情去做,使它能夠有利益,以便一方面增加就業機會,一方面可以繳稅貢獻國家,更可以有力量對更多需要幫助的個人或團體提供捐助。」


    我從三、四十歲起,除了對親戚朋友做適當之協助外,也對一些團體做些許捐獻。現在我年已七十,自知努力工作賺錢的時期已過,有生之年只有如吳三連先生所云「做一些不是賺錢的事情」,也就是「做一些自己認為有意義的事」而已。世上為爭奪財產而興訟經年累月,甚至干戈相向,以致家破人亡者,不知凡幾,誠屬憾事也。


佛說,宇宙有三千大千世界,像我們所住的地球也只有宇宙中物體的幾億分之一。「人」的一生短短數十年,很難超過一百年,由宇宙看起來是非常非常的短暫渺小。過去我只是這麼想想,最近連看了幾本書(讀者文摘出版的《自然奇觀》、《地球的奧秘》,以及好時年出版的《宇宙》),更加明白「人」的存在比我想像的要渺小得可憐。


我一邊看這些書,一邊作筆記,歸納出了以下幾點心得:


一、宇宙中有數千億個星系。平均每個星系包括一千億個恆星,而在所有星系裡,行星的總數大約和恆星一樣多。我們居住的地球,只是數千億之一星系中的一千億分之一。


二、從至今所能探知的宇宙範圍來看,宇宙約在一百六十億光年的方圓內。光速每秒 十八萬六千英哩 ,約 三十萬公里 ,也就是每秒可繞地球七周半;一光年等於十兆公里。地球在一百六十億光(年即一千六百億兆公里)方圓的宇宙中,恐怕連「滄海一粟」都形容不上。


三、以太陽來說:太陽還只不過是銀河中約一千億顆恆星之一,但其放射的能量已超乎想像。每一秒鐘太陽的能量,比起人類有文明以來所消耗的總能量還多;太陽在幾天內發射到地球的光和熱,抵得上燒盡地球全部石油、森林所能產生的能量的總和──而太陽射到地球上的,只是其放射總能量的二十億分之一。從體積來看,太陽的直徑計 八十六萬四千英哩 ,與直徑只有 七千一百九十英哩 的地球相較,一個太陽就能容納一百三十萬個地球。


四、但即使是太陽,與其他恆星比較起來又相形見絀了。獵戶星座的第二顆星「參塑七」就比太陽亮一萬五千倍;天蝎座的中心星「心宿二」,其體積竟能容納三千六百萬個太陽。


五、地球雖然在整個宇宙中萬分渺小,但其形成至今已有四十六億年。已知的最古老生物是一件在南非發現的原始細菌化石,約有三十五億年歷史;一般哺乳類出現在地球,有六千五百萬年歷史;而人類的出現,還只是三百七十萬年前的事──因此,我們如果把地球形成至目前的四十六億年,看作二十四小時的話,那麼人類出現至今三百七十萬年,只有一分多鐘的時間而已。


六、就整個人類的歷史,與地球的形成相比已不成比例,更何況比地球大一百二十萬倍的太陽?更何況有一千億顆像太陽一樣恆星的星系?更何況有數千億個星系的宇宙?


七、再拿我們的壽命來說,即使長命百歲,與人類出現的時間(三百七十萬年)比起來,也只有三萬七千分之一;與地球的壽命(四十六億年)比起來,少至四千六百萬分之一;若以太陽相比,那更可憐,也就更談不上在浩瀚宇宙中的「地位」了。


八、因之,從整個宇宙來看,人類只是微生物,幾乎沒有動靜,而且瞬間閃爍,便已熄滅。人的生命與存在又算得了什麼?


    所以我認為,人如此渺小,實在是沒有什麼可爭,沒有什麼可計較的。一旦應召赴天國或入地獄,恩怨也都完了,萬貫家財也無法帶去,還爭什麼?計較什麼呢?應該知足,看破,只求心安理得就好。我這樣說或者會有人誤會我是消極主義者,但其實不是的,我對應做的工作是相當積極的,甚至因此受一些年輕的孫兒女說:「阿公似有一點工作狂」的雅稱,所以我要在此特別聲明,我不是消極主義者。


    人生在世,譬如朝露;功名利祿,過眼雲煙。我希望大家都能消極於爭名奪利,而積極於人類社會的進步和諧。為了人類社會的進步和諧,每個人都應該盡一己之力,隨時隨地貢獻社會。


    昔有一位極為賢能的高官(姓名已忘記),在生前就將其大部份財產捐出做公益慈善事業,有些朋友對他說:「你這樣做對嗎?」他回答說:「我認為這樣做很好,因為我想,假如我的子孫能如我賢,留錢給他們何用?假如子孫不如我賢,留錢給他們又何用?」他的意思是說:「假如我的子孫能像我,自立自強,那麼根本就不需要我留錢給他;假如子孫不像我,不能自立自強,好逸惡勞,嫖賭飲俱全,奢侈的敗家子,那麼我留錢給他又有什麼用呢?不是一下子就可以輸光或花光嗎?」真是名言,我由這句話得到啟示不少,我的基金會一方面是受這句名言的影響,一方面是受到我的兒女的建議而設立的。


    我對我的兒女不圖額外的享受,而能勸我成立基金會深感欣慰,同時也感責任之重大,希望各方面多賜指教,使基金會能夠對社會有所貢獻。



 


※本文摘選自《愛心世界季刊‧2009夏季號0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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