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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豐山專欄】


八八大禍試煉政府和人民


八八水災造成南台灣莫大傷損,尤其是知道小林村慘劇,四、五百條人命慘遭活埋,更是令人心中悲痛。


水災後,各方伸出援手,這種人間溫情是台灣社會寶貴的資產;可是人死了畢竟不能復生,因此也就不免要問:難道這種苦難事先不能避免嗎?台灣地小人稠,本人曾經做過一個計算,如果我們拿台灣36,000平方公里的國土面積,去與澳洲、美國和中國三個國家承載相同每平方公里人口,那麼台灣與澳洲比,台灣只居住92,000人。台灣與美國比,台灣只居住1152,000人。台灣與中國比,台灣也只居住495萬左右的男女,可是我們彈丸小島卻住居了2,300萬人,而且島上四分之三是高山和丘陵。


像台灣這樣的一個國家,政府在國土總規劃上,一定要比其他國家花上數倍的心力。如果稍有鬆懈,讓人民自求出路,自然連不能住人的地方也會住人。不能住人的地方也住人,像大水這種天災到來的時候,有人要變成亡魂不就成為必然的事體。


我看香港、新加坡這種人口眾多、土地面積狹小的地方,政府蓋了萬千棟高樓做為國民住宅。住宅區到市中心,捷運十分便利,幾百萬尋常百姓生活其間,也許不那麼體面,可是當知道自己的國家土地就是這麼大,大家也就沒有怨言。


比起香港、新加坡,台灣在迴旋上更優有餘裕。像高雄、台中、台北這種大城市,假如捷運建設做得好,方圓60公里 內,還有很多住居的空間。假如國民之中,有人一定希望以耕種維生,那麼台糖還有 五萬公頃 的空地可以規劃使用。


遷村當然不能只是一個簡單的口號,遷村當然更不是簡單的事體;它牽涉到生活、生計和生命,所以需要鉅大的心力和龐大的財政加以支撐。


專家在民國88年九二一地震後早就發出警語,說九二一已使台灣山區土石大幅鬆動,土石流的禍害將會逐年加劇。假如小林村的慘劇仍然不足以使人民和政府痛下決心,那麼後果便是每一年當颱風大雨到來時,只好大家對天祈禱,之後等待噩耗。


然則,這樣的政府像負責任的政府嗎?這樣的人民像有智慧的人民嗎?


現行憲法第七條說「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十五條說「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這是政府對人民的保障書,不可輕輕看待!


(作者吳豐山現任監察委員 曾任公共電視董事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 吳尊賢基金會董事)


※本文摘選自《愛心世界季刊‧2009秋季號0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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