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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豐山專欄】


最紮實的社會福利


吳豐山


炎炎夏日無去處,冷氣房中好讀書。重讀歐陽修文選,讀到「原弊」一文,心生無限感觸。


這位中國北宋朝代的政治家,文章眾口稱讚,歷史留名,但是宦途卻起起伏伏。「原弊」一文是議論北宋的農業經濟,對當時農業、農村、農民的諸多弊病強力抨擊,文末也提出了具體建言,可以說是政治家的真知灼見,是知識份子的良知體現。可是,歐陽修發表了這個議論不久,就又再一次被貶謫,發放到邊疆去做不重要的官了。這是筆者無限感觸之一。


「原弊」一文,主要是說,北宋廢了井田制度後,產生了少數大地主和眾多小佃農,大地主對小佃農壓榨無度,政府又隨時要農民去為一些公共工程做無報酬的勞役,於是乎很多農民只好跑去當士兵或當和尚,當士兵或和尚可以飽食終日,但農村卻剩下老弱婦孺,所以生產量降低,偏偏官府又收稅多,農民苦不堪言,如果再碰到水災或旱災的凶年,就成千上萬人成了饑蜉。對照今天台灣農村也是只剩下老弱婦孺,而且很大比率的農田廢耕,這是筆者心生感觸之二。


兩千年前的中國和兩千年後的台灣,在客觀處境上當然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但是為政之道,古今相通。如果能夠以民為貴,那就幾近於以民為主。今天台灣工業發達,農民在國民從事產業別中已居末位,農業在國民總生產量上,尤其微不足道。可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假如與世界上許多彈丸小國比較,台灣有八十萬公頃的農田,其實在國家治理上,絕對應被視為台灣的珍寶。


國民黨政權在民國四十年代推動的三七五減租和耕者有其田,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能夠和平的把原本掌握在大地主手上的農田分配到佃農手上,使廣大民眾成為發展工業的基本內需市場消費者,是正確的,這也是台灣後來工業起飛的基礎。


可是天下事是不斷演變的,一旦工業化造成都市化,農民逐漸流失,乃勢所必然;農民流失,農業勢必式微;這個時候,農村改造自然成為國家治理的新課題。這個時間點在二十年前,也就是說政府在民國七十年代就必須面對第二次土地改革的課題;政府迄今不做,這是筆者心生無限感觸之三。


政府當前的農業政策是提倡新農業,就是集中有限的經費去協助發展一些所謂高附加價值的栽培。至於對農民和農村,則以發放老農津貼和休耕補助為要領。


    筆者贊成以上這些作為。但是筆者要指出,只有勇敢地進行第二次土地改革,才能根本解決當前三農問題,也只有根本解決三農問題,才不辜負上天給予台灣數十萬公頃農田的恩賜。


怎麼一個改革辦法?


首先,必須由政府匡列一筆數千億「第二次土地改革循環基金」,然後以十年為期,由南而北,每兩個縣市為一期,以基金依公告地價全面收購早已細分成不利機器耕作的農田。農民假如想保留所有權,可以出租方式參與。政府在收購或收租細分的農田後,重新整理成每五公頃或十公頃為一個單位的大農田,再出售或出租給願意投入資金經營農業的國民。


不論在哪一個時代、哪一個國家,經營農業,都是相對勞苦的事業,因此政府必訂立一套有效的獎勵辦法,以廣招徠。台灣多元價值社會中,必定會有一群喜好田野和種植的人,他們喜歡農村,樂為農民,願意為發達台灣農業做出貢獻。


看到這裡,本刊讀友可能想問我:為什麼在「愛心世界」季刊寫這個題目的文章?


這是因為筆者認為:補貼或老農年金這種屬於社會福利範圍的事體,基本上是一種消極性的補救措置;就國家治理而言,善用國家的資源,發達國家的經濟,讓國民各有發揮、各得其所,才是積極的施政。


更進一步說,地球農地有限,人類數目繁多,而且還不斷增加中,農業物產如今尚有不足,將來可能更加嚴重;好好發展台灣農業,利己又利人,何樂而不為?


筆者在三十五年前寫過「今天的台灣農村」一書,其中近十九項建言,後來先後一一被政府採納,引為半生最大榮耀。「第二次土地改革」的意見,筆者第一次用文章呈現,不過在過去幾年中,逢人便說。各黨政治人物聽我詳細說過的也不少,可惜,無人重視。今天寫這篇文章,就當作是自己對歐陽修憂國憂民的一番禮敬吧!


(作者吳豐山 吳尊賢基金會董事 曾任公共電視董事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


※本文選自《2007愛心世界季刊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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