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聞」不能讓它繼續假下去!

 

    俗語有句話:「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換言之,一般人相信,若是真相,總能撥雲見日,不必擔心假象的混淆。若有人想要以假亂真,最終亦達不到目的,所謂真金不怕火煉的意思。

    但是我們也常聽到「眾口鑠金」這個成語,意思是一個人信口雌黃,不易取信於眾,但如果很多人都這麼說,便可能讓人信以為真。所謂「人言可畏」,指的是同樣的現象。

    近期以來,「假新聞」(fake news)議題備受關注,許多人都發覺,網路上的假消息似乎愈來愈多,但對待假新聞的態度卻出現分歧,恰好反映上述兩種觀點。有的人認為,假的真不了,既是假新聞,總會被拆穿,不足為懼;另一種看法則相信,假新聞未必都會被戳破,就算戳破了,也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後真實」(post-truth)這個詞,是近期最常被用來描繪此種各信其所信狀態的熱門詞彙。

    假新聞現象當然不始於今日,但近年來特別受到重視,此與網路、社群媒體(social media)等新傳播科技的發展關係緊密。許多人認為,若非社群媒體讓「假新聞」得以快速傳播,輔以同溫層(stratosphere)效應的影響,川普或許不會當選美國總統。也有不少台灣人發現,一旦出現高度政治爭議的話題,網路上的假資訊就會蜂湧而出。政府官員甚至公開指出,假新聞的背後存在中國網軍。

    假新聞現象之所以形成,當然不能用簡單的技術觀點來解釋,但新傳播科技讓假新聞得到新的施力點倒是事實,而且可能對民主社會產生高度的破壞力。以美國為例,研究發現2016美國總統大選最後三個月競選期間,假新聞在臉書上獲使用者青睞的程度,已超越主流媒體所提供的新聞。由造謠網站與高度黨派化部落格所製作的前20假新聞」,在臉書上獲得約871萬次的分享、回應與評論,而由19個主流媒體網站所製作的前20大新聞的參與情形則低於此數,只有約737萬次。

    雖然也有研究認為,假新聞對美國總統大選的影響未必很大,實況如何仍有賴更多的研究來證實。但許多個案都顯示,有人確實會受到假新聞的左右,甚至為之採取激烈行動。再以美國為例,去年底發生在首都華盛頓特區一家披薩店的槍擊事件,導因就是一則總統選舉期間冒出的假新聞。此一被稱為「披薩門」(Pizzagate)的假訊息指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蕊透過該餐廳經營兒童色情集團,信以為真的槍擊事件男主角因而決定自行調查這家餐廳,解救被希拉蕊陣營奴役的兒童。事實上,不僅這名男子相信此則假新聞,美國一項大選投票前的調查顯示,約有14%的川普支持者相信此事屬實。

    面對假新聞充斥的資訊生態,歐美國家已採取許多因應作為,特別是被認為具有極大影響力的網路與社群媒體,更被各方認為責無旁貸。包括Google、臉書、推特等使用人數位居前茅的平台,都已在外界壓力之下,先後於若干國家與非營利組織及具公信力的媒體合作,對假新聞進行查核與標示,放慢假新聞的傳播速度,排除假新聞網站利用廣告聯播網賺錢等。此外,臉書亦宣布將協助教育使用者如何分辨假新聞,Google在法國與大學新聞系合作,訓練學生辨識及分析假新聞的來龍去脈。

    除了網路與社群媒體的自律之外,一些政府機構也硬起來了。例如歐盟執委(European Commission)去年5月已針對社群媒體有關仇恨與排外的不法言論訂定準則,要求臉書、推特與YouTube等需在24小時內回應問題貼文的檢舉。今年初更要求社群媒體必須針對假新聞,提出更強勢的作為,否則將考慮採取法律行動。德國政界甚至揚言,將立法重罰不能在24小時內刪掉假新聞或仇恨言論的社群媒體,每則新聞最高可處50萬歐元罰款。

    這些作法當然不能保證假新聞就此煙消雲散,甚至在假新聞的認定上仍可能出現爭議,但無論如何,至少代表整個社會願意正視此一可能危及民主運作的重要課題,而且與資訊流動具有密切關係的傳播體系亦願意負起若干應負的責任。反觀假新聞質與量絕對不遜於歐美國家的台灣,則似乎老神在在,渾不知假新聞已經在啃噬體質不夠堅實的民主機制,以及相互信賴尚屬脆弱的社會體系。

    民主社會建立在人民依據真實可靠的資訊,進行思辨與對話,並進而做出公共事務的抉擇。一旦資訊不再真實可靠,人民勢將無法自治,社會甚至可能因而瓦解,其對民主的傷害至深且鉅。我們不妨想像台灣如果變成一個謠言滿天飛、事實如敝屣的社會,那將是一個何等分裂、何等敵視的社會?為了避免此種民主衰敗局面的出現,顯然政府與民間都必須拿出具體的因應行動。

    就民間的角度來說,我們首先要問的是,像臉書、Google這類在台灣賺大錢的國際性公司,究竟對台灣社會做了那些公益服務又對台灣的資訊生態付出過多少努力?為何它們可以在其他歐美國家針對假新聞採取若干措施,卻在台灣紋風不動?為何它們可以對台灣社會產生負面影響,卻不必為此擔負彌補的責任?顯然,台灣的網路與社群媒體至少應該就假新聞的傳播拿出自律行動,不能做到這點,就應該受到他律的監督,甚至法律的規範。

    國外已經有許多專門進行事實查核的民間組織,例如美國的FactCheck.orgPolitiFactSnopes等,這類組織與假新聞的歷史一樣,並非始自今日。不過,近年來確實有愈來愈多的事實查核組織成立。反觀國內,儘管已有民間團體關心此事,如「g0v零時政府」發起「真的假的 Line bot 專案」,希望透過資料庫比對提供Line使用者查證轉傳訊息的真假,但仍在開發階段。

    更遺憾的是,除了若干政府機構設立闢謠專區外,民間缺乏致力查核假新聞的專門組織,台灣企業界、慈善組織以及上述大型網路平台,實應提供經費支持此類組織的成立。同樣的,自詡為具有品質的大型媒體組織,亦應仿效國外媒體自行進行事實查核,以樹立新聞組織的品牌形象。

    至於政府方面,我們雖然不需要公權力的過度介入,卻需要政府支持一個優質資訊環境的建構。因此,政府至少應該參考其他國家做法,要求網路與社群媒體以具體行動負起自律責任。其次,曾經推動一段時間的媒體素養,必須因應時代需求,重新盤整,積極紮根,畢竟公民擁有成熟的資訊素養乃是民主運作的關鍵支柱。

    對假新聞進行查核,並不是要充當真理裁決者,亦非專斷的事實過濾器,而是希望鞏固民主自治所需的公眾溝通系統。國際事實查核網絡(International Fact-Checking Network)在其守則(code of principles)中指出:「非黨派且透明的事實查核可以是負責任新聞業的有力工具」。誠然,我們還能讓假新聞在台灣縱橫無阻、恣意妄為,破壞我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民主體制嗎我們不能讓假新聞繼續假下去了!

作者胡元輝  曾任台視總經理及公視總經理,現任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吳尊賢基金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