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豐山專欄】


深究「安樂死」問題也是愛心事業


- 懷念春甫君


吳豐山


「吳尊賢基金會」董事,也就是慈善企業 家尊賢 先生的四公子春甫君, 八月六日 過世。最後一次到台大醫院去看他的時候,春甫君以微弱的聲音告訴我:您在政府機關做事,實在可以大家一起想辦法,讓「安樂死」合法化。


春甫君在五年前發現大腸癌,五年來他耐心的接受治療。五年來每一次碰到他,問情況如何?春甫君的答覆幾乎都一樣,告訴我,沒有進步,「生不如死」。


春甫君平日生活規律,無任何不良嗜好,而且還很喜歡運動。五年前發現大腸癌的時候,已是末期, 連春甫 君自己也不能相信,耐心治療只是因為希望奇蹟出現。


我已看過許多親友罹癌的過程,說希望能夠安樂死,春甫君不是第一人。由此可以想像癌症帶來的痛苦,可知安樂死對諸多癌末病人是何等福音。


所謂「安樂死」就是讓罹患無痊癒可能的病人有選擇結束生命的權利。不過因為政治理論上,生命屬國家所有,所以「安樂死」必須立法使其合法化,否則戕害生命有罪。又因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在倫理上,自己結束生命有違倫常,所以這還必須處理倫理意念上的難題。也正因為以上兩個原因,「安樂死」在世界各國都有很大爭論。


到現在為止,少有國家正式立法同意醫生結束病人的生命,美國在1976年完成「自然死法案」,但「自然死」與「安樂死」仍有一段距離。造成這種局面的就是因為生命意義的爭論得不到結論。人非造物主,生命的權力來自於內在,也來自於外在。朗諾.德沃金(Ronald Dworkin)教授所著「生命的自主權」(Life’s  Dominion)一書,從哲學、倫理學、科學、法律、宗教、政治及實際案例,面面俱到地討論安樂死的問題,批評者認為他忽略了人類的生命其實休戚與共。進一步說,站在病人的立場解決了生死問題,卻未能解決病人家屬和朋友終其一生都難以甩脫的罪惡感、羞恥感。可見「安樂死」是一個高度困難的問題。


我國政府於89年公布「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衛生署據此公佈了六項「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即「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及「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這是進步的做法,被認為是尊重「善終權」,但99812日 卻公布「部分停止適用」。


不過筆者相信,假如人類社會在處理「墮胎」問題上可以有進展,有朝一日應該也在「安樂死」議題上出現進展。


春甫君少我一歲,體重比我少很多,高球一號桿卻能打得比我多出 三十碼 。有一天他告訴我,他每天會舉一舉啞鈴,我有樣學樣,但進步有限,可見春甫君有運動天份。又有一年,重機車開放,春甫君素有飛馳重機車的夢想,便就買了一輛。我告訴春甫君,您哪一天要出遊,務請通知我,讓我坐在後座過過癮,春甫君慨然答允,卻迄未實現;因為買了沒多久,他就認為不切實際,所以割愛賣掉。


春甫君與我如兄如弟數十年,民國八十三年,筆者離開已服務了27年的崗位,春甫兄把他擔任一家公司董事長的職位讓給我,讓我可以維持體面,直到八十七年我去公視服務為止。雖然說天下無不散的筵席,可是感情歷久彌堅。 九月三日 ,他的骨灰安厝在北新莊吳家墓園,在他尊翁尊賢公的旁邊。如果人無來生,那是一處安息的所在;如果人有來生,希望春甫君是回到父親的懷抱,開始另一世快樂的日子。


春甫君的夫人瑤碧女士是虔誠的佛教徒,嫻淑可敬。他的公子得佑和千金雅婷孝親敬業,頗為難得,而且都已成家,還幫他們生了內外孫四人;我衷心希望,他們一家人能夠很快脫離失去親人的苦痛,繼續過平順幸福的生活。



吳春甫先生()與母親、三哥吳亮宏先生()合影


(本文作者吳豐山 現任監察委員 曾任公共電視董事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 吳尊賢基金會董事)



本文摘選自《愛心世界季刊‧2011秋季號0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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