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週休二日修法的來龍去脈

林萬億

最近半年來吵得沸沸揚揚的週休二日、一例一休,或者工鬥團體所說的砍七天假議題,磨損臺灣勞工、雇主、政府、社會大眾的耐心,也出現若干暴力衝突,並非社會所樂見。很多民眾至今仍然搞不懂到底勞工團體在爭什麼?

事情是這樣的,公務員於民國87年起實施隔週休二日,當時並未調整工時與國定假日,僅將9天國定假日放假時間挪移至周六放,達到隔週休二日的目標。直到90年起才實施週休二日。同時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僅保留民俗性節日,將7天政治性紀念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縮減國定假日的放假日數;並修訂「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將事假日數由7日縮減為5日,且規定在請畢休假後始得請事假,以減少因假期太多而造成的經濟衝擊。勞工當時則繼續實施雙週84小時工時制,也就是隔週休二日。

去年半套修法種下後遺症

立法院於104年5月15日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將勞工工時降為每週工作40小時(週休二日),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105年1月1日起實施。但是,勞動部去年在提案修正勞基法第30條,將「二週工時84小時」縮短為「每週40小時」時,已於協商時同意六大工商團體的要求,同時修正勞基法第30條第2項,將目前「每月加班工時上限46小時」修改為「每月加班工時上限54小時」作為交換。

由於延長加班時數的配套修法引發勞工團體的強烈反彈,因此去年於立法院審查時,民進黨團與在野黨團一致反對,最後立法院只三讀通過修正,將「二週工時84小時」縮短為「每週40小時」,並未通過修改勞基法第30條第2項的延長加班時數;也沒處理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以及第37條「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亦即,去年勞基法修正只完成週休二日的半套修法,其他配套留給新政府去煩惱。

一例一休與兩例有差嗎?

蔡總統於2016年初與工鬥團體的對話中承諾:一、「縮短年總工時」是最重要的政策方向;二、國定假日全國應維持一致性;三、為落實週休二日,應朝確實勞動檢查著手;四、在配套未能確保勞工原有權利獲保障前提下,不會通過刪減七天國定假日。於是,五二O新政府上台後,立即須面對落實週休二日的政見。

首先,週休二日到底是週休兩例,還是一例一休?例假日當然自動放假,且有薪資。但是,經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例假日也可上班,薪資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可是,勞工的工作職場與公教人員差異極大,不但有三班制輪班的科技業、週末生意最好的百貨業、夜間仍須工作的餐飲業等。因此,如果規定僵化的週休二例,例假不能因非重大事故而出勤,雇主勢必要求勞工重新安排錯開之例假日,以便星期六、日有人可以上班,而且是正常上班。

對勞工而言,如此的排班,絕不會比原來例(休)可以固定在週六、日好。於是,在兼顧實現週休二日與彈性排班需求之下,選擇一例一休是較務實的作法。但又為了避免雇主以有加班之必要為由,增加工時,故將休假日的加班費再提高,以價制量。

取消七天國定假日怎麼還?

然而,工鬥團體在乎的不是一例一休,而是7天國定假日。他們認為週休二日換砍掉7天假,勞工沒得到好處。但是,留下國定假日7天,造成公教勞放假時間不一的亂象,社會各界感受很深。因此,國定假日全國一致有其必要。只是,如何將這7天的國定假日還給勞工,是另一個難題。就雇主言,已經週休二日了,休息日加班費也提高了,本來就應該把7天國定假日統一只紀念不放假。於是,較佳的策略就是從特休假下手。

多給幾天特休假解決問題

依現行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給予特別休假:(一) 一年以上3年未滿者7日。(二)3年以上5年未滿者10日。(三)5年以上10年未滿者14日。(四)10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30日為止。勞工的特休假天數的確比公務人員少,且許多勞工享受不到特休假,原因有二,一是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工作短,二是雇主以工作忙為由不給特休假。

為了彌補這個缺失,增加勞工特休假天數有其必要;同時,讓資淺勞工可享受特休假,行政院推出勞工年資滿6個月、未滿1年者,可有3天特休假,做滿2年就增為10天,滿3年有14天,滿5年就有15天,10年以上者,每年遞加一日,直至上限30日為止。勞工前5年的特休假規定都優於公務員。可想而知,工鬥團體不滿,雇主也不滿。

理性討論政策的空間越來越小

這次有關週休二日的修法之複雜首先在於,去年修法推動週休二日沒有一次到位,讓事情變得更複雜。其次,勞工職場的多樣性,在「二週工時84小時」的舊制度下,其實已經有66%的企業雇主透過排班、調整休假的作法,享有週休二日了。為了讓其餘34%的勞工享有週休二日,且逐步降低長工時,就會讓已經享有週休二日的勞工覺得無感,甚至被說成砍了七天假。

第三,臺灣正處於社會運動世代交替的節點,改革的深度越來越碰觸到價值底線、網路感染力道又強、好戰的社運份子也趁機崛起。使得一波波改革都會面臨頑強的對抗,這是新的社會運動的來臨,也是新的政治競爭浮現。不單是民進黨的課題,也是臺灣社會共同的課題。

作者林萬億  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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