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萬億專欄】


再論社會住宅


這次的五都市長選舉最熱門的政見之一就是社會住宅。為何社會住宅會從默默無聞到如此之夯呢?主因是對大多數國民來說,臺灣的房價實在太貴了。臺灣去年的平均家戶可支配所得是887605元。如果要買一戶台北市的房子,平均每坪45萬元,30坪 要價1350萬元,要不吃不喝15年。如果是最窮的百分之二十的家戶,可支配所得僅有282260元,要不吃不喝48年才買得起一戶。這問題不是今天才有,在房價開始飆漲的1986年以後,就日益惡化,才會有1989年的無住屋者運動。


從國民住宅到平價住宅


讓我們來回顧一下臺灣的住宅問題與對策。早年為了安置颱風災民、軍公教、勞工家戶,1957年政府開始興建國民住宅販售。因為數量有限、價格偏高、品質參差不齊,中下階層家戶買不起,結果以失敗收場,於1999年停辦。這種利用國家土地興建國宅,販賣給中上階層人民的作法根本不符社會正義,也非社會住宅。


1972年為了消滅貧窮,台灣省於推動小康計畫中明訂興建貧民住宅供貧民居住,是為興建平價住宅的開始。其只租不賣的原則較吻合社會住宅的精神,但是只限低收入戶租用,則非社會住宅原意。目前台北市所剩四處平宅計1544戶,就是那時留下的產物。


出租國宅的出現


直到1994年,陳水扁競選台北市長,本人建議將現有國民住宅部分改為只租不賣,租予所得較低的市民。然而,經過陳市長、馬市長、郝市長,16年來總計才有3884戶出租國宅而已,進度緩慢


接著,19995月民進黨修正黨綱中的「行動綱領-我們對當前問題的具體主張」時,接受本人建議納入「興建國民住宅租予所得較低的國民,並藉此平抑房價,保障國民居住的權利。」


通過整體住宅政策


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修正社會福利政策綱領,2004年經行政院核定施行,將社會住宅納入。於是,社會住宅正式進入國家層級政策。據此,才有「整體住宅政策」規劃中將社會住宅納入,獲行政院於2005524日 核定;也才有之後住宅法(草案)納入社會住宅專章的政策背景。「整體住宅政策」中明訂規劃社會住宅,使不同所得水準、身心機能、性別、年齡、家戶組成、族群文化之國民,擁有適居且有尊嚴的居住環境。


被誤解的合宜住宅


2008年政黨輪替,國民黨政府並沒有依政策規劃興建社會住宅,住宅法草案也還躺在行政院。更甚者,為了平息民怨,行政院吳院長今年初還一再推銷要在林口A7段蓋「平價住宅」,後來才改口為「合宜住宅」,最後才又說其中5%要保留給社會住宅。這說明政府根本沒有興建社會住宅的念頭。連營建署101年的預算中還用過時的概念:研定及推動國民住宅計畫。不但沒有社會住宅的名目,也沒有編列興建社會住宅的預算。


民進黨中央於推動的十年政綱時,將社會住宅納入社會福利政策中。這也是為何在這次五都選舉中蘇貞昌、蔡英文將社會住宅納入政見的始末。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為推動社會住宅,2008年,台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組成,並邀本人一同前往荷蘭考察社會住宅。今年四月,邀請專家假台中舉辦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本人代表臺灣發表「從國民住宅到社會住宅:臺灣經驗」。會後即有籌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的構想,我被邀請出面整合社會福利與住宅團體。八月聯盟成立。短短半年,社會住宅所掀起的風潮,不亞於早年的老年年金。


選舉動員的社會住宅


本來聯盟只期待透過已確知會支持的蘇貞昌與蔡英文的支持,擴大施壓北二都。沒想到馬總統突然於 十月十三日 接見聯盟成員,除表達支持之外,並要求相關部會於一個月內提出方案。於是就有郝龍斌開出要在空軍總部興建小帝寶的支票。


內政部長江宜樺遂於選前十二日公佈「社會住宅實施方案」第一批選址地點,包括萬華青年段、松山寶清段、三重大同南段、三重同安厝段、中和秀峰段等五處基地,面積共30,316平方公尺,預估可興建1661戶;且預訂於10012月底前動工,完工後將優先開放社會經濟弱勢者申請租用;明年將陸續推出其他適合地點興建,並搭配社政單位協助弱勢者融入社會、脫貧自立。


社會住宅何去何從?


各政黨支持社會住宅是件好事。但是,社會住宅的興建或取得,必須先明白對象是誰?是經濟相對弱勢者,而不只是低收入戶;是社會弱勢者,包括無自有住宅的老人、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受暴婦女、原住民、精神病人、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災民、遊民等。這些對象的需求不同,不能以過去蓋國宅的標準化來想像。其次,要規劃如何管理,政府自行管理,委託非營利組織管理,或是簽約(社會住宅)房東管理,各有優劣。第三,財務規劃要永續。最後,其分布必須是分散化、非污名化、公共服務配套、生活機能良好,及社區可接受。據此,空軍總部不是不能蓋社會住宅,但這種未經深思熟慮的政見,只是在消費社會住宅而已。結果不令人意外,就有人罵小帝寶是拿西裝布做內褲;也有地方人士聚眾抗議住家附近被劃為社會住宅用地。


任何國家的社會住宅政策都是要有長遠規劃的,例如瑞典的十年百萬社會住宅計畫。如果只給少少的幾千戶,最後必然淪為最弱勢者的集居地。這種將社會住宅施捨給弱勢團體爭食的雞筋,只會污名化社會住宅。急就章的社會住宅政策,為選舉亂開支票,最後恐會像平價住宅一樣失敗收場。令人憂心忡忡。


(作者林萬億 台大教授 曾任台北縣副縣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



本文摘選自《愛心世界季刊‧2011冬季號0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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